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息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将享受免息政策,即借款人在接受国家助学贷款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
尊敬的学生: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减轻贫困家庭大学生的经济压力,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自2023年起我国将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息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将享受免息政策,即借款人在接受国家助学贷款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免息政策的实施将减轻贫困家庭大学生的经济负担,促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根据新政策,所有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在就业前,可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将享受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具体如下:
1. 本金延期偿还期限:借款人在就业前的最长延期期限为2年。
2. 延期利息:在本金延期偿还期间,按照借款人的原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并由国家代为支付,延期期间无需借款人承担。
3. 延期还款条件:借款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就业证明,并按照相关程序向国家教育部门提交申请。
三、其他通知事项
1. 已毕业但尚未还清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所在高校的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免息政策和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2. 未毕业且仍在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主动申请,相关政策将自动适用于他们。
请广大学生准确了解并积极配合以上政策的实施。此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和普及率,为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助学部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