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请参见教育厅相关文件。山东省教育厅日期:XXXX年X月X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公费生招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山东省2023年公费生招生工作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本次招生面向全省各高校、职业院校本、专科毕业生,拟对有志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公费招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省将招生计划分配给各高校、职业院校。具体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请参见教育厅相关文件。
三、招生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具有较好的学术素质和研究能力,具备攻读相应学位的基本科学文化知识;
3. 毕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具备拟攻读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 硕士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毕业于本科教育,或已取得硕士专业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5. 博士研究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毕业于硕士研究生教育。
四、报名办法:
1. 各高校、职业院校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制定报名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 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
4. 报名须通过学校指定的途径进行,违规操作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五、录取与指导:
1. 各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学科门类、专业特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录取名单,并向教育厅报送;
2. 录取人员需接受学校的培养和指导,完成规定的学业要求,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或证书。
六、奖励政策:
招生学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可根据表现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科研经费等。
七、其他事项:
具体招生细则、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将由各高校、职业院校自行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并妥善安排报名和参加考试的事宜。
教育厅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邮箱:XXXXXXXXX
特此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