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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时间:2023-10-0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考研资讯

根据《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规范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根据《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规范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长沙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二、认定条件 1. 高级中学教师:具备相应学科教育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相应学科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备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相应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具备相应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相应学科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应学科领域具备一定教学经验。

三、认定时间 2023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XX月XX日开始,截止时间为XX月XX日。

四、认定申请 1. 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应下载并填写《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长沙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下载。 2. 相关材料:教师应附上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五、提交方式 教师应将填写完整并附上相关材料的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传真、邮寄或送交至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六、认定程序 1. 教师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长沙市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合格者进行考试或面试; 4. 成绩合格者颁发《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1. 自愿参加认定者需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认定; 2. 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请教师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 认定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教师的资格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