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志愿填报结果公布志愿填报结果将在7月25日(周日)上午9:00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自行查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文凭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和录取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高起本)招生和录取办法》的规定,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内蒙古成人高考专升本和高起本第二次填报志愿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周二)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填报。
二、填报方式
考生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网(http://nmzsks.nm.zsks.cn)进行填报。填报时需准确选择填报岗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志愿填报表并加盖个人签字。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填报时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填报志愿的次序决定录取志愿的优先顺序,考生一经填报志愿,不得更改或取消。
3. 如考生填报的志愿无法满足,可参考招生计划表选择其他合适的院校和专业填报。
4. 填报志愿时要综合考虑自身条件、上一次考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选择。
5. 填报志愿后,考生无需再交纸质材料或邮寄材料给相关机构,但需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四、志愿填报结果公布
志愿填报结果将在7月25日(周日)上午9:00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自行查询。
五、联系方式
如对填报志愿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咨询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联系电话:(自治区考试院)XXXXXXX。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日期: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