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教育局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结束后认定合格教师资格。请广大教师认真阅读本通告,确保按时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尊敬的师生们: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的要求,现将瓯海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公布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在瓯海区公办学校担任教师职务的在职教师。
2.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教育类专业学位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小学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学教育学相关学术型硕士学位;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认定时间和程序
1.认定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准备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在线申请。
(2)资格审核。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公示与认定。面试结束后,教育局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结束后认定合格教师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认定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操作,将取消其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教师认真阅读本通告,确保按时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祝各位教师同仁取得优异成绩,为瓯海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瓯海区教育局 敬上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