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示例,实际的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变。应以广东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的招生规定为准。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例子: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1.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范围为广东省辖区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与普通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的非普通高中毕业生。 2. 招生对象包括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二、招生政策 1. 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 (1) 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考科目。 (2) 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辅助评价。 (3) 招生计划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指标进行划定。
2. 非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
(1) 非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考科目。
(2) 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辅助评价。
(3) 非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录取 1. 录取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学生。 2. 各高等学校录取比例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指标进行划定。 3. 录取结果将通过公示和个人通知形式予以公布。
四、特殊类型招生 1. 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农村学生招生计划等,其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由广东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五、其他规定 1. 招生宣传应公平、真实、全面,高等学校应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政策。 2. 招生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利用关系、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 3. 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示例,实际的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变。应以广东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的招生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