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定申请及材料1.申请方式: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盘龙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根据盘龙区教育局的要求和规定,现公布2023年上半年盘龙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如下:
一、资格认定时间
2023年上半年盘龙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二、认定资质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高等学历;
(3)持有相应的教育学专业学位或者中小学教育相关专业学位;
(4)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具有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
2.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高等学历;
(3)持有相应的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相关专业学位;
(4)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具有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
三、认定申请及材料
1.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盘龙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
(3)教育学专业学位证或者中小学教育相关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认定结果公告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认定申请截止后的XX天内发布于盘龙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并以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
请有意向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盘龙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特此公告。
盘龙区教育局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