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疫情防控指挥部日期:2022年5月1日
各级各类学校: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教育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全市高三与初三学生可以恢复线下教学。为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特对相关工作做如下通告: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 学校和班级应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和登记,未经检测并持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 学校应严格实施校园进出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人员的有序流动。
3. 学校和班级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并组织师生进行防护措施培训,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
4. 学校应做好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空气流通,并加强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 学校要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取消或限制举办大型集会和活动,同时加强校园周边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学业复习和教学安排
1. 学校应科学安排课程和学业复习计划,确保高三和初三学生全面复习,做到知识点全覆盖。
2. 教师要加强备课,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并精心准备教学材料。
3. 学校要加强学生学习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进度,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
4. 学校可采取分组授课、错峰上课等灵活的教学方式,以减少学生之间的接触和交叉感染风险。
三、强化心理健康教育
1. 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导。
2. 学校可以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活动等,帮助学生调节心态,舒缓压力。
3. 学校和教师要关注家长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配合工作。
四、加强家校合作
1. 学校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学习和防控情况。
2. 学校可以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家长进行沟通,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
3.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防控工作,确保孩子的健康和安全。
各级学校要按照通告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希望广大师生和家长共同努力,确保学校的复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沈阳疫情防控指挥部
日期: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