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发布在嘉兴桐乡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各学校公告栏等途径。招生计划中要求对不同区域、不同家庭经济状况、特殊人群等给予适当倾斜。
《2022嘉兴桐乡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为保障每个学龄儿童和少年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生对象为在嘉兴桐乡户籍或非户籍学生,具体分为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
第三条:小学入学招生以在嘉兴桐乡区居住、年满六周岁的学生为依据,初中入学招生以在嘉兴桐乡区居住、年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为依据。
第四条:招生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或面试等环节。招生信息发布在嘉兴桐乡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各学校公告栏等途径。
第五条:招生名额根据学校容量和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计划中要求对不同区域、不同家庭经济状况、特殊人群等给予适当倾斜。
第六条:招生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第七条:录取名单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逐个学校逐批次发布。被录取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手续。
第八条: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到桐乡区教育局指定学校进行补报名,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名额的情况,进行递补录取。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分班进行教学安排。
第十条:本办法由嘉兴桐乡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