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结果公告与缴纳学费:1.计划于2021年4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请家长密切关注惠城区教育局的相关公告;2.录取后,家长需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和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惠城区教育局所有,敬请家长们积极配合,按时报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尊敬的家长: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现将2021年惠城区随迁子女申请入读非中心区部分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1年1月1日前在我市惠城区购房或租赁住房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地点:惠城区教育局(地址:XXXXXXXX)。
四、报名材料:
1. 《2021年积分落户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 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 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随迁子女父母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6. 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惠城区购房或租赁住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录取原则:
1. 根据现有名额和各校招生计划,以申请者的入学积分作为录取依据,积分高者优先录取;
2. 如积分相同,则根据报名顺序逐一录取。
六、录取结果公告与缴纳学费:
1. 计划于2021年4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请家长密切关注惠城区教育局的相关公告;
2. 录取后,家长需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和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 全区计划划定一些非中心区部分公办学校作为起始年级学校,以方便随迁子女入学;
2.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惠城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惠城区教育局所有,敬请家长们积极配合,按时报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惠城区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