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能力不足的进行培训和提醒。(三)积极引导高校专业教育类专业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加强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养提供人才支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高中小学生、幼儿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良性互动,教育厅决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
(一)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有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能力不足的进行培训和提醒。
(三)积极引导高校专业教育类专业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加强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养提供人才支持。
二、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制
(一)制定完善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幼儿园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在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信息系统,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与校本课程融合
(一)鼓励学校和幼儿园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校本课程,提供相关教育资源和指导材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与学校课堂教育的衔接,通过家校合作的形式,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
(三)推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特色活动,丰富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四、强化家长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一)建立完善家长教育服务机构和平台,提供家长教育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满足家庭教育需求。
(二)推广家长教育研修班,加强家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家长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建设家庭教育资源库,提供家长教育的在线学习和交流平台。
五、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和社会支持
(一)加强家庭教育理论宣传,提高家庭教育的社会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三)加强与家庭教育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和实践,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形成合力,提升工作效果。
(三)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以上意见将于2022年起正式实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高学生、幼儿的家庭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