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至7天,请社会各界和相关学校、单位对以上更名进行监督和反馈。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及时向洛阳市教育局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洛阳市教育局决定对以下若干民办学校进行更名,现进行以下公示:
一、洛阳市某某学校更名为洛阳市某某实验学校。
二、洛阳市某某小学更名为洛阳市某某外国语小学。
三、洛阳市某某中学更名为洛阳市某某实验中学。
四、洛阳市某某职业学校更名为洛阳市某某技术职业学校。
以上更名旨在进一步推动民办教育的发展,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和家长的需求。
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至7天,请社会各界和相关学校、单位对以上更名进行监督和反馈。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及时向洛阳市教育局提出。
联系方式:
地址:洛阳市某某区某某路XX号
电话: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特此公示。
洛阳市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