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的十不准是指禁止下列10种行为:1.不准在林区、草原上野外用火。以上十不准是为了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防止火灾发生,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大自然的安全和生态平衡。
森林草原防火的十不准是指禁止下列10种行为:
1. 不准在林区、草原上野外用火。
2. 不准随意丢弃烟蒂或火种。
3. 不准在禁烧区域以外违规焚烧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4. 不准砍伐、烧毁林木、草原及其植被。
5. 不准利用明火进行田间秸秆等农作物秸秆的焚烧处理。
6. 不准在森林草原防火带以外的地点开采爆破、穿钻或者焚烧作业。
7. 不准在森林草原防火带内进行焚烧、爆破或者动用明火等作业。
8. 不准盗采林木、草原及其野生动植物资源。
9. 不准私自设置、擅自拆除或者损坏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10. 不准在森林、草原上烧制陶瓷、石灰等。
以上十不准是为了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防止火灾发生,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大自然的安全和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