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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4 栏目名: 考研资讯

3.推荐材料的使用不得进行商业推广,不得影响正常教材使用,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江苏省教育厅: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经研究决定,2020年将继续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 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范围为语文、数学、外语、地理、历史、政治、生物、化学、物理、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教辅材料。

2. 推荐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

3. 推荐材料应以适应教材改革要求为主,具备一定的解题策略和方法,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二、推荐程序

1. 推荐材料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教师、专家学者等。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范围内的教师进行推荐材料的征集工作。

3. 征集的材料经过初评,初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供大众参考。

4. 经过初评的材料进入终评环节,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材料清单。

三、推荐要求

1. 推荐材料必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正版教辅材料,作者署名明确。

2. 推荐材料应注重教学实践,能够提供一定的教学思路和实用的教学案例。

3. 推荐材料要求语言简练,图文并茂,版面设计合理美观,易于引导学生学习。

4. 推荐材料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理念,注重发展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

四、其他事项

1. 推荐材料的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布,纳入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信息系统,供学校和教师参考选择。

2. 推荐材料不作为教材全册或部分的强制使用,仅供学校和教师参考选择使用。

3. 推荐材料的使用不得进行商业推广,不得影响正常教材使用,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应该做好材料的征集等相关工作,发挥其推荐的积极性,确保推荐材料的质量和实用性。

特此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