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情况需要定期向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记录在个人学习档案中。对于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评聘职称资格等。总之,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规定旨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学习和提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升整个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如下:
1. 普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参加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2. 高级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 参加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或认可的培训课程、学习班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2. 在国内外相关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学习和进修;
3. 出版专业技术论文或著作;
4. 参加国内外专业技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情况需要定期向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记录在个人学习档案中。
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还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技能竞赛、承担科研项目、创新创业等方式获得继续教育学时,以进一步完善自身专业技能。
对于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评聘职称资格等。
总之,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规定旨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学习和提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升整个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