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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考研资讯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地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XX年X月X日举行,地点为我校校内指定考场。请各位教师和考生注意以上事项,并按时完成相关报名和准备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教务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XX年X月X日举行,地点为我校校内指定考场。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并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2. 报名地点:学校教务处。 3. 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门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 (5)个人简历及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1. 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技术等相关知识。 2.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口试,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阅考试通知文件。

四、认定过渡工作 1. 已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可直接进行认定过渡工作。 2. 未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可参加本次考试后进行认定过渡工作。 3. 认定过渡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参阅认定通知文件。

请各位教师和考生注意以上事项,并按时完成相关报名和准备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教务处。谢谢合作!

XXX学校教务处

日期: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