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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 (试行)

时间:2023-09-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考研资讯

四、招生政策:港澳台居民子女享受与成都市户籍学生同等的招生政策,包括公平公正的选拔录取原则。

《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旨在规定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在成都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其子女申请入学的情况。

二、入学条件:港澳台居民子女需在成都市居住满一年,并持有合法居留身份证明,年满6周岁或以上,符合国家及地方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三、学籍管理:港澳台居民子女参加自愿在成都市就读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学籍手续。学籍管理涉及到港澳台居民子女的入学、转学、毕业等事宜。

四、招生政策:港澳台居民子女享受与成都市户籍学生同等的招生政策,包括公平公正的选拔录取原则。

五、入学申请:港澳台居民子女的入学申请,必须经过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经学校审核后,依照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六、教育保障:港澳台居民子女享受与成都市户籍学生相同的教育权益,学校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和教育保障措施。

七、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定期检查、监督和考核等方式,对港澳台居民子女的入学和教育工作进行管理。

该办法实施以来,为港澳台居民子女在成都市的入学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保障其享有公平公正的教育权益,促进了港澳台居民子女的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