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是指教师在职业道德和专业基本素养方面应遵守的十项准则。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应遵守这十大不准,始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是指教师在职业道德和专业基本素养方面应遵守的十项准则。具体内容如下:
1. 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旷课。
2. 不准迟到或早退,要按时上下课。
3. 不准故意忽视学生或对学生进行不公平待遇。
4. 不准使用歧视、侮辱、羞辱或恶语伤人的言辞。
5. 不准擅自离校带学生外出或组织学生参与非法、违规活动。
6. 不准以任何方式索要、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财物。
7. 不准盗窃或滥用学校和学生的资源。
8.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
9. 不准泄露学生的隐私或违反学生权益。
10.不准进行虚假评价、违规操作、捏造成绩等违反教育公正原则的行为。
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应遵守这十大不准,始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