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户籍政策,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可以享受指定学校的就读权利。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参考,具体政策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户籍政策,流动人口(在大足居住但未在大足取得户籍的人)的随迁子女可以享受指定学校的就读权利。具体政策如下:
1.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当在大足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在大足区就学。
2. 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具备合法稳定的居住和就业条件,且在大足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费满6个月以上。
3. 随迁子女享有与大足户籍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可以选择就读在居住地附近的指定学校。
4. 指定学校的确定通常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居住地为依据,家庭与学校的距离、学校的招生能力等因素也可能会考虑进去。
5.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社保证明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参考,具体政策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