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请结果公示:申请结果将于2021年1月15日在申请人所在学校和塘厦镇教育局公示。
根据塘厦镇教育局的要求,为了鼓励塘厦镇学校的学生在学业和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特设立2020年度学生奖励金,并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塘厦镇各学校的在校学生; 2. 申请人在学习、科技、体育、文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3. 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需符合贫困生申请条件(即家庭经济状况较差)。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填写《2020年度学生奖励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报告等; 2. 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需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或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3.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给学校教务处和塘厦镇教育局。
三、评选标准: 1. 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在所在班级内排名前5%; 2. 科技、体育、文艺方面的成绩突出:申请人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以上的奖项; 3. 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方面的表现突出:申请人已参与塘厦镇以上级别的活动,贡献突出; 4. 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申请人符合贫困生申请条件。
四、奖励金额: 1. 学习成绩优秀奖:每人500元; 2. 科技、体育、文艺方面的成绩突出奖:每人1000元; 3. 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方面的表现突出奖:每人800元; 4. 贫困生额外奖励:每人500元。
五、申请截止日期: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请结果公示: 申请结果将于2021年1月15日在申请人所在学校和塘厦镇教育局公示。
七、奖励发放: 奖励金将于2021年1月底前发放至申请人所在学校,由学校负责发放给申请人。
八、其他事项: 1.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塘厦镇教育局所有。
特此公告。
塘厦镇教育局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