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指标和政策1.招生指标安排: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并及时报送教育部备案。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指标和政策
1. 招生指标安排: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并及时报送教育部备案。
2. 政策执行:各地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二、考试组织实施
1. 高考安排:各地要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合理安排高考时间。各地高考招生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统一按照国家统一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执行。
2. 报名报考: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名报考的管理,确保信息录入和审核过程准确无误。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能因系统原因导致其无法顺利报名报考。
三、录取工作
1. 综合评价:各高校要坚持综合评价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兴趣特长,结合高校专业要求,科学、公正、公平地进行录取。
2. 录取结果公示:各高校要及时公示录取结果,确保公示时间充裕,并确保公示过程透明,确保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四、预备和新生教育
1. 高考复习指导:各地要加强对考生的高考复习指导工作,提供有效的复习材料和辅导资源,帮助考生备战高考。
2. 新生教育:各高校要制定新生教育计划,对入学新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学业指导,确保新生顺利适应大学生活。
请各地教育厅(教委)认真组织各项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确保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育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