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睢宁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认定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1.本次认定面向担任中小学正式教师岗位教学工作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睢宁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认定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本次认定面向担任中小学正式教师岗位教学工作的人员。
2.自愿申请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已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有正式大学本科教育或师范类本科教育专业学历;
(2)已取得由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非师范专业硕士学位,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后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由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位;
(4)已取得由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
二、认定时间和地点
认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认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认定流程
1.申请:申请人需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请参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审核: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对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考试: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4.颁发证书: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2.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正式中小学教师岗位。
3.其他参加本次认定的相关事宜将在后续公告中逐步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教育局的通知。
教育局联系方式:
地址:睢宁县教育局办公楼XXX室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睢宁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