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师资考察委员会、教育部门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根据安宁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特此公布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安宁市教育局日期:2022年12月1日
尊敬的师资考察委员会、教育部门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
根据安宁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特此公布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
一、认定范围: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适用于从事幼儿教育、照顾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2.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适用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适用于从事初级中学(含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资格: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需具备相关幼儿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需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需具备初级中学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认定程序: 1. 初审: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填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等。 2. 资格审核: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步面试环节。 3. 面试: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4. 终审:根据初审、资格审核和面试结果,教育局将最终确定是否认定申请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 具体的申请时间及所需材料将在后续公告中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安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认定仅限2023年上半年进行,如未能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于下次认定期间重新申请。 2. 认定结果将通过安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核状态。
教育是培养人才、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认定,为安宁市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祝愿所有申请人顺利通过认定!
安宁市教育局
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